各有关单位: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将企业申报的产品资料审核结果、价格信息及分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3月6日。请各有关单位持数字证书登录张家界市药品供应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zjjhccg.com/)点击“药品基础库”子系统“信息公布”模块内查看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点击“药品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登记”模块进行申诉或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44-8292032,4008255200。
QQ群: 682680709、314532763。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