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落实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要求,平台近期组织中选和备供企业开展了供应清单及配送商确认工作,现将中选和备供药品供应清单和配送商确认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中选生产企业应提前统计全市中选产品备货需求,做好供货计划安排,11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备货。配送企业对接中选企业完成备货工作,同时在11月15日前配合医疗机构完成新增配送合同签订。备供企业也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后续工作安排及结果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平台通知公告。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