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和《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我们草拟了《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货款统一结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已先后征求了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职能部门及省人民医院等14家省直医疗机构和省药学会等行业协会的意见,现按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至7月20日。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意见建议(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本),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948167
邮箱:sybjjcc@163.com
附件: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货款统一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