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常用低价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引导和调动企业生产供应常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4〕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和《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14〕36号),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根据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启动天津市常用低价药品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目录
国家发改委和天津市发改委低价药品清单内品种和剂型下的所有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日均零售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药品均列入采购目录,参见附件。
二、企业报名条件
凡生产国家和天津市低价药品清单内产品的企业均可报名。本次采购工作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申报,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三、企业网上注册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拟于近期启动企业网上注册工作,请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企业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四、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高雪
联系电话:022-24538150、022-24538151
网址:www.tjmpc.gov.cn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5日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
链接地址: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405/t20140508_610853.html
2、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范围内低价药品清单》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4〕579号)
链接地址:http://www.tjdpc.gov.cn/zwgk/zcfg/wnwj/jgwj/201407/t20140701_517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