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企业:
根据《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开展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品资质审核已经完成。现对资质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2日18:00。
二、公示内容及方式
企业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xzyxcg. 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查询资质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宜
(一)企业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填写《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申(投)诉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有效、齐全的证据和佐证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后,在规定受理时间内由被授权人当面递交至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匿名、无佐证材料、逾期的申(投)诉一概不予受理。申(投)诉材料不接受传真或邮寄。
(二)请各企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递交真实、合法的资料,凡弄虚作假、恶意申投诉的,一经查实,按照《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2日18:00(9:30~13:00,15:30~18:00),周六、日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2号)。
联系电话:0891-6826211
附件:
1.资质审核结果表
2.申(投)诉表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