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做好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更好的服务好各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我中心将与6月份恢复我市药品医用耗材配送协议、配送关系解除、备案采购授权和药品备案采购等工作的集中受理。请各机构按照要求办理:
一、办理内容。
1.药品医用耗材配送协议、配送关系解除和备案采购授权。
2.药品备案采购。
二、收取方式。
在市政府大厅2楼D14号窗口集中收取业务办理纸质材料,不在收取电子版材料。
三、办理时间。
药品医用耗材配送协议、配送关系解除和备案采购授权资料收取于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药品备案采购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7日收取,遇节假日顺延。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提供材料材料必须是原件,内容填写完整。
2.本次仅收取6月材料资质材料,前几次纸质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3.递交材料现场要保持好秩序,佩戴好口罩,排队间隔距离1米以上。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