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申报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4号),请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企业(详见附件)提交调价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递交要求:企业需递交纸质调价申请,且调整价格不高于重新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
二、递交时间:2018年8月27日前;
三、递交地点: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办公区(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1号);
四、联系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受理大厅)。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