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贵州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第二批)议价结果确认于2020年7月15日完成,经研究同意,现将《贵州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第二批)议价药品目录》予以正式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州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第二批)议价药品目录》公布
《贵州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第二批)议价药品目录》详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
各相关企业须按照《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尽快完成与配送企业的配送关系搭建工作,具体操作详见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在平台指南中自行下载)。
三、有关事项
(一)《贵州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第二批)议价药品目录》纳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供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
(二)各药品生产企业在选择配送企业时,须符合《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按照中标价格保障药品的供应。
联系电话:0851-85971605 (业务咨询)
0851-86402317(CA技术咨询)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附 件:贵州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第二批)议价药品目录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附件:_贵州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第二批)议价药品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