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采购药品附加信息和价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北京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12日 所属项目: 2015年北京市标 根据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安排,产品附加信息和价格申报工作将于2015年8月13日开始,请按《关于北京市第一批药品阳光采购网上申报信息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登录 “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点击进入“资审系统”模块中按产品逐条进行申报。
拟参加北京市第一批药品阳光采购的产品,在申报完附加信息和价格信息后须点击“提交”按钮,否则将无法参加后续流程。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10:00至2015年8月19日16:00。
三、申报内容
1.本阶段申报信息包括产品的附加信息和价格信息,请企业在申报前认真阅读《附加信息及价格信息申报指南》(见附件一),并按要求申报药品品种质量及供应能力各要素指标和省级项目(含全军统筹和总后项目)的现行全国最低中标价等。
2. 8月13日10:00至16日17:00,企业可对标准化后的新增产品基础信息进行核对,若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严重歧义的,企业可在上述时间内对相关信息提出质疑(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附件一:附加信息及价格信息申报指南
附件二:新增产品基础信息质疑操作说明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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