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药品挂网申报
设定依据: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1号)、《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
申请条件:
企业自主决定。
办理材料:
1. 申报企业,生产企业或上市药品许可持有人申报无需提供材料;进口代理企业申报提供进口生产企业开具代理协议(授权书);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企业申报提供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具委托协议(授权书)。
2.供货企业,科工贸一体集团内部商业公司供货提供工商部门档案查询出资证明材料或工商登记机关最新备案的记载其股东及股本构成情况等材料(证明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在其投资设立的商业公司的持股比例)、该商业公司仅销售本集团药品的证明材料;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企业供货提供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具的委托授权书(自拟,必须注明该代理商是全国唯一总代理)。在维护产品时查询不到供货企业的,请按要求注册并认证供货企业。
3.药品属性信息,包括是否短缺药、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基本药物属性等类别信息及资质证明材料。(①短缺药属性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短缺药清单、广西最新发布的短缺药清单为准;②药品分类以药监部门公布的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体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批件或上市药品目录集截图等材料;③基药属性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为准。)
4.企业信用承诺,未进行信用承诺的企业需根据模板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承诺书》。
5.两票制承诺附件,根据模板上传《两票制承诺书》。
6.价格信息,包括申报价格、单位申报价格、本企业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企业必须在子系统中填报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
办理流程:
1. 使用平台账号单位登录(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未有账号的请注册单位账号。
2. 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子系统:招采业务服务—招采系统—药品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申报产品—新增申报(按医保编码查询勾选需要申报的产品)—编辑—提交。
3.添加编辑需要申报的产品信息,根据提示上传相对应的证明资料提交。“待审核”状态下可以随时撤回修改。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办结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每月第5个工作日集中受理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
0771-86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