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3〕13号关于恢复部分药品上网采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3年06月08日 所属项目: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2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和相关文件规定,2012年12月31日,省药械集中采购联席会办公室取消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南白药胶囊(0.25g*32粒)、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解毒颗粒(9g*10袋)在我省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资格,并将上述企业列入“黑名单”。2013年2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来函,明确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药品不在不合格药品公告之列。现依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函件,并经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会议审议,同意恢复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南白药胶囊(0.25g*32粒)、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解毒颗粒(9g*10袋)在我省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资格,并取消 “黑名单”记录。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所辖医疗机构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