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统一实行注射剂(含水针、粉针、输液等各类注射剂)按照最小制剂单位(支、瓶、袋等、组合包装按套)挂网。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8月31日起本市执行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产品挂网采购政策,医疗机构按照最小制剂单位采购注射剂产品。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为过渡期,11月1日起,国家将停用同规格药品多包装产品医保编码,本市采购平台同步暂停该部分产品的交易功能。
二、处理原则
同企业同规格不同包装的最小制剂单位最低价作为该产品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平台内无同企业同规格其他包装的新申报产品,企业需通过日常价格联动方式申报价格;平台内最小制剂单位药品医保编码实为多包装药品医保编码,且企业已有最小制剂单位医保编码的,无需操作,平台自动更新处理。如企业对价格折算结果有异议,通过申报日常药品价格联动的途径处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医疗机构按时做好药品信息维护和调整工作,平台新增及变更最小制剂单位药品信息见附件。尚无最小制剂单位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相关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限抓紧申请注射剂单支编码,保障临床用药供应稳定。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