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及有关部门对《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第三稿)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经组织有关专家讨论研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初定稿),现予以挂网公示,公示期至6月15日下午17:00时。
附件: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初定稿)(6月1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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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