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阳光采购工作安排,我中心于2017年3月9日调整公示了部分联动更新的产品价格信息,公示期间,部分企业提出了复核申诉,重申了举证材料,依据《药品价格日常动态联动原则和要求(试行)》和客观事实,经核实,现对部分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修订(涉及产品详见附件)公示并更新至数据库,同时参照2016年11月30日《关于市属医院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价格问题的通知》中“五、采购执行期间品种和价格调整”原则,同步将试点单位报价实行价格联动或恢复至调整前的价格。
请各有关单位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入“更新系统”,对相关产品的全国最低价格信息修订公示结果进行查看。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18811346438、010-66414516转822(技术支持)
18811346486(价格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3月17日
附件:《修订联动价格信息的产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