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在我区销售的青霉素等国家基本药物增补剂型规格及修正部分药品剂型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桂价格[2010]5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涉及2009年广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种的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事宜如下:
一、入围价加成后高于桂价格[2010]57号文定价的品种(附表1、附表3),其入围价按零售指导价扣除流通差价率后的价格进行下调。如生产商不接受价格下调,涉及附表1的品种将取消其2009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资格;涉及附表3的品种可保留其2009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资格。
二、附表1、附表3入围价下调后与附表2入围价加成后不高于桂价格[2010]57号文定价的品种一并纳入广西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中标目录。生产商可按自愿原则参与或放弃纳入广西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中标目录。
三、纳入广西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中标目录的品种参照广西基本药物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生产商不接受价格下调或自动放弃纳入广西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中标目录的,须在4月3日之前按附件4、5格式填写并递交放弃声明,逾期不再受理。材料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附表1:广西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种的入围价加成后高于桂价格[2010]57号文定价的中标品种(非特定企业生产供应的品种)
附表2:广西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种的入围价加成后不高于桂价格[2010]57号文定价的中标品种(非特定企业生产供应的品种)
附表3:广西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种的入围价加成后高于桂价格[2010]57号文定价的中标品种(特定企业生产供应的品种)
附表4:生产商不接受价格下调的证明
附表5:关于放弃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资格的声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