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要求,目前已基本完成对各申报企业所有上传资料的审核工作。为使此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后续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特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平台基础库系统“带量采购信息管理”模块中展示有关审核结果,各申报企业可于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查看。
根据采购文件“六、申报方式”的要求,所有申报资料一旦提交,则不可撤回,无法修改或补充。各企业可按照自己上传提交的信息资料与审核结果进行核对,如需澄清或有质疑的,可于2021年5月20日前现场递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传真件亦可)。请注意:针对上传提交的信息资料有误、需要删改的申请概不受理。
材料递交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区四楼A406室
联系电话:0991-3552039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