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2025年版)》(浙医保发〔2025〕22号),结合企业申请,现将药品长期无在线交易拟撤销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本次采购交易订单以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期限进行梳理。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1-12393;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16号楼1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