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平台自8月2日起开放承诺价日常申报功能,对于基础数据库中交易状态正常且有参考价的中西药竞价药品,企业可随时申报承诺价,报价原则与以往集中报价一致,即承诺价不高于参考价。企业主动降价可通过承诺价日常申报功能进行操作。
新承诺价的价格更新时间须由申报企业在申报承诺价时同步设定,可设定的时间范围为自申报日起7至30个自然日。例如在8月1日申报承诺价,企业可在8月8日至31日之间选定一天作为价格更新时间。申报后、更新时间前,已申报的价格处于“承诺价申报公示”阶段,供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做调价准备;到价格更新时间,平台将自动更新承诺价。
价格执行时平台对原交易价、原议价的处理方式与集中报价一致。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十四)药品阳光采购承诺价日常申报操作手册》。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