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与基本药物中标药品对接工作的通知》(陕药三统一办发[2012]20号)精神,现将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采购中标药品(以下简称基药中标药品)进入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药中标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集中采购入围药品一致且无同厂入围的,拟纳入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种目录。基药零售价不高于县级最低入围价格时,基药零售价作为县级入围药品价格;基药零售价高于县级最低入围价格时,将县级最低入围药品价格作为基药进入县级的价格。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二、公示表中生产企业未在2011年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领取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的(详见附件2),请在公示期内提交纸质资料(按照2011年8月3日发布的《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第四章第三条第2项要求提交纸质资料)并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后,在采购平台上填报企业信息。
三、公示期:2012年12月21日至25日(周六、周日正常工作)。
咨询电话:029-63329651;029-63329652
监督电话:029-62288060
办公地点: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西安市高新六路11号天河集团院内)
公示期内接受企业有关公示品种的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逾期不再受理。电话及匿名申投诉不予受理。
四、请于2012年12月25日9:00至26日12:00止,登陆平台进行用户测试及企业信息填报。
五、申请向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供货的企业,请于2012年12月26日13:00至17:00止,登陆采购平台进行申请确认。
附件一:《基药中标药品进入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种公示表》
附件二:《领取用户名和密码企业名单》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