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关于深化广州药品集团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药采〔2021〕1号)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挂网采购方案》的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开展常态化价格核查工作,现将《关于公示常态化药品价格核查情况的通知(20231026批次)》处理结果进行公布,有关事项如下:
一、企业对20231026批次公示药品的联动价格予以确认的,系统已在企业确认的次日零时自动调整该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的挂网价格,见附件。
二、企业对20231026批次公示药品的联动价格不予确认(或未操作),但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申(投)诉提交有效情况说明的,相关药品继续挂网。
三、企业对20231026批次公示药品的联动价格不予确认(或未操作),在公示时间内未通过申(投)诉提交情况说明,或提交的情况说明内容不被采纳的,相关药品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暂停挂网。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28866117(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