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投标企业:
按照《关于执行易短缺药品和流感防治药品撮合议价结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10号,以下简称执行通知),为做好撮合议价结果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料报送
(一)需报送资料的药品
市场撮合议价成功但未参与辽宁省药品参考价挂网采购的药品,即执行通知附件2中的药品。
(二)资料报送要求
1.不需在网上填报信息,仅需报送纸质材料。需报送的产品信息资料详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 1 | 《药品注册批件》 | 复印件 |
| 2 | 药品质量标准 | 复印件 |
| 3 | 药品说明书 | 原 件 |
| 4 | 有效期内的省级、市级或企业全检报告书 | 复印件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和芜湖市康奇制药有限公司除上述产品资料外,还需递交企业信息资料,详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标准格式 |
| 1 | 企业基本情况表 | 原 件 | 附件:格式1 |
| 2 | 法人授权书 | 原 件 | 附件:格式2 |
| 3 | 投标承诺函 | 原 件 | 附件:格式3 |
| 4 | 无生产销售假劣药记录承诺函 | 原 件 | 附件:格式4 |
| 5 | 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承诺书 | 原 件 | 附件:格式5 |
| 6 | 《GMP认证证书》 | 复印件 | |
| 7 | 《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 复印件 | |
| 8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 |
2.报送的资料应逐页加盖企业公章,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要求“签名或印章”的位置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
3.为做好市场撮合议价药品在我省的供应保障工作,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尽快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报送相关资料。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信息录入和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产品将按照市场撮合议定价格挂网。
(三)资料报送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606室。
二、配送关系建立
所有撮合议价成功的药品均需按照执行通知的要求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17)”建立配送关系,建立方法请参考本网站2017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辽宁省2015年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建立配送关系的通知》。需报送资料的药品,在报送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立配送关系。
附件:企业信息资料标准格式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