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业务实际,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场所管控,凡投标人(供应商)、专家评委、招标人(采购人)代表、监督及代理机构代表等各类人员,须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绿码并签署承诺书后,方可进入我中心场所。其中:外来人员中有湖北省(含武汉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还须按以下要求出示核酸等检测报告,方可进入:
——有湖北省(含武汉市)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须提供7天内在广西区内进行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14天内有疫情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须出示“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1次血清抗体检测”。
本通知自2020年6月8日起开始执行。此前发布的告知书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