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中心收到部分已公示承诺供应价的新增竞价药品生产企业递交的申诉全国最低价的申请,经核对,按照药品阳光采购日常动态调整原则,现依据客观事实,将符合原则的部分药品价格信息结果予以公示调整。
请价格信息公示调整各相关企业(见附表)于2019年7月17日10:00-7月19日16:00,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入 “合同管理-承诺价集中申报”菜单,对本企业产品进行‘承诺供应价’申报。具体操作可参照2019年5月22日挂网《关于公布联动药品价格信息和申报承诺供应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附件操作手册。
后续申诉产品价格信息调整结果日常核对,分批公示,并及时补充申报承诺价,请随时关注阳光采购平台挂网通知或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