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2〕267号),为做好我市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保证中选药品用量分配准确合理,药品供应及时到位,现将任务量分配给各医疗机构(见附件1),请各医疗机构按照附件1的分配任务量落实中选药品采购工作,请市医保中心根据预付款支付计划表(见附件2)做好中选药品资金预付工作。
附件:1.儋州市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任务量分配表;
2.儋州市第七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40%预付款支付计划表;
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2〕267号)。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