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各医疗机构了解药品阳光采购政策,做好阳光采购工作,现将我市药品阳光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如下: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63号)
附件2、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药械〔2015〕40号)
附件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卫发﹝2015﹞4号)
附件4、北京市市属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
附件5、2016年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
附件6、关于转登低价药品有关政策的通知
附件7、关于转登国家四部委关于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8、关于转登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