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供应商、配送商:
根据《2007-200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与配送商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现将《药品购销合同》(范本)格式予以公布,供各医疗机构、供应商、配送商参照执行,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根据《2007-200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药品购销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