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供应商:
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管理,保障临床诊疗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我院药品第二年签约采购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约对象
已通过我院2025年药品供应商遴选,且第一年合作履约情况良好的合格供应商。
二、签约范围
本次签约涵盖我院临床诊疗、检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各类西药、中成药(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
三、材料要求
1. 供应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第二年采购合同文本及廉洁协议书电子版本(可修改Word版本)。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供应商于2025年12月31日17:30前将第2点材料要求打包发送至医院药学部邮箱nnsjyyyxb@163.com,材料命名为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方式(如:2026年XX公司药品采购合同材料+赵xx180xxx),逾期未将材料发送且无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年合作资格。
2.待我院审核合同后,将合同修改意见反馈至各公司,各公司再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纸质版合同(一式三份)及廉洁协议(一式两份)打印签字盖章后邮寄回医院,并附上回寄的地址、联系人及方式,医院在完成合同盖章后回寄给各公司。
3.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233号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3号楼二楼药学部,联系人:吴老师,13699831585。
4.合同及廉洁协议可参考2025年签约合同。
特此通知。
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