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情况的通报

所属项目: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

发布时间:2020-03-31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31日 所属项目: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项目

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2019年第四季度定期考核结果已在药品系统中公布,请相关单位登录系统查看。

被通报批评的相关单位对照评分结果查找自身不足,积极整改,其中被通报批评的生产企业须于2020年4月20日前进行资料澄清,逾期未澄清的暂停企业交易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 澄清资料内容包括:《业务受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情况说明书》。

2. 相关生产企业将资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nmgyczxywsl@163.com。

3. 资料必须为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公章需清晰可见)。

附件:1.2019年第四季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通报表扬机构名单

2.2019年第四季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通报批评机构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1.2019年第四季度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情况通报表扬机构名单.xls
2.2019年第四季度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情况通报批评机构名单.xlsx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