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药采〔2013〕20号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中标药品精氨洛芬颗粒相关信息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1B01619)和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联席办〔2009〕5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将你公司生产的中标药品精氨洛芬颗粒(流水号:52997、53001)通用名称由“精氨洛芬”变更为“精氨酸布洛芬”。
2013年4月10日
抄送: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