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安排,将再次开放配送企业网上信息申报工作,时间定于2016年2月15日上午9:00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登录
拟参加药品阳光采购项目的配送企业需使用已办理的数字证书(USB-KEY)登录 “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10.73.89.76/),点击进入“资审系统”,选择“配送企业申报”,按照“配送企业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填报相关信息。
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请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办理数字证书,工作时间每天均可办理。其他办理事宜请参考2015年7月28日我中心发布的《阳光采购数字证书日常申领办法》(http://www.bjmbc.org.cn/index/xxgk_detail.aspxrecord_id=480004)。
二、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上午9:00至2016年2月20日上午8:00。
三、三、申报要求
本阶段申报的信息,将作为配送企业参与我市药品阳光采购的数据基础,未申报信息的,将无法参加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
已经参加阳光采购品种申报流程的进口代理经营企业和配送本企业产品的生产企业,如需参与北京市药品配送的也应按照要求申报,否则将无法参加北京市阳光采购。
本次配送注册信息和资料均通过系统在线申报提交,以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作为依据,无需递交纸质资料。
四 四、申报咨询联系电话:
18811346438
010-66414516转822(技术支持)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