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
根据广西区物价局《关于核定全区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桂价格函〔2009〕90号)的规定,现将缴纳2009年度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报名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2009年度广西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的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代理企业需要按照所申报药品的品种规格数缴纳报名费。缴纳报名费时必须一次缴清所有申报品种的报名费,否则不能参加报价。
二、收费标准:每个药品的品种规格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报名费20元。
三、缴纳时间: 2009年4月13-24日。
四、缴纳方式:
(一)现金交纳方式:可直接将现金交到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生厅外语培训中心三楼财务室,同时开具发票。
(二)转账交纳方式:生产企业必须以公对公的方式转账、电汇。不能以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名义代理缴纳报名费。
五、以转账、电汇方式缴纳服务费的生产企业,请将邮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将委托快递公司以到付的形式统一邮寄发票,需要挂号邮寄发票的企业请在传真件中注明。不受理上门领取发票事宜。
财务咨询电话:0771-2801955转8305,传真:0771-2840321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账 号:2102108109300001087
开 户 行:工行南宁市桃源支行转王府井支行
附件: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生产商申报品种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