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2010年3月18日,我们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关于填报四川、河南等七省药品中标价等事宜的通知》,要求各投标人在网上填报四川、河南、江西、湖北、广东、吉林、广西七省最近一次药品中标价格和中标时间。由于企业在申诉期间陆续补交材料,又有部分药品通过审核。为了给这部分药品补报“七省”最近一次药品中标价格的机会,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在2010年5月11日至5月14日对未填报“七省”中标价的药品开放网上填报平台,允许继续填报,下面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七省”药品中标价格只作为议价和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对限价没有影响。
二、“七省”药品中标价格是指“七省”最近一次中标价格或最新挂网采购价格(挂网采购价格仅指四川省)。在辽宁省报名参加投标的所有药品(不包括前期招标结束的通用名在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品)都必须进行填报。
三、“七省”药品中标价格需选择与参加本次辽宁招标报价包装规格相同包装规格的药品价格,对于没有相同包装规格的,按最小中标包装规格价格进行填报。填报价格为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包装价格/包装数量),保留小数点后4位。没有中标价的请填“0”。
四、“七省”药品中标价格通过“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进行填报。投标人提供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左侧“七省中标价”填报按钮进入填报页面进行填报(请按“提交”按钮进行上报数据)。填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全面、准确。由于填报数据错误、数据不全或不按时填报数据所带来的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