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医疗机构:
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报送工作,根据联采办近日发布的《关于报送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对报量相关工作做出以下提示:
一、填报单位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按所在省份相关规定自愿参加。
二、填报内容
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预采购量。
三、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工作统一采取网上填报的形式,请各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http://blxt.smpaa.cn)填报。
医疗机构报量数据由所辖医疗保障部门分级审核,各市(州)、区(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逐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数据进行核对统计。
四、填报、审核时间
医疗机构报量时间: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6日24:00;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20日24:00。
五、注意事项
(一)填报药品采购计划是做好国家药品带量采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计算约定采购量、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紧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医疗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信息,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二)为方便数据填报,我中心对2021年度平台采购量进行了统计,为此次采购量数据报送工作提供参考。各单位填报时可参考2021年度平台采购量,同时结合单位发展和实际需求,以及临床用药有关规定进行数据上报。
(三)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 028-85151912
平台操作: 028-851553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