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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施网上采购的通知

所属项目:2006年贵州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

发布时间:200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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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施网上采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6年11月23日 所属项目:

各市(州、地)、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卫规财发〔2004〕320号),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交易行为,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实施药品网上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药品网上采购的意义

在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推行药品网上采购,是药品采购方式的重大改革,是现代高科技、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主要意义:一是实现药品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高效,确保中标结果真正有效执行,进一步解决药品流通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减少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二是通过网上采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减少药品库存,减轻药品流动资金压力。三是通过推行药品网上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可动态掌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为分析、监管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

二、总体时间安排和步骤

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行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省级、贵阳市级医疗机构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网上采购;第二批:市(州、地)级医疗机构从明年3月开始执行网上采购;第三批:县级医疗机构在明年6月开始执行网上采购。

每批具体步骤分为: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明确参加的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安装调试运行阶段,着重做好与电子商务运营商的配合,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协调、上线准备、系统培训和实施采购、配送。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医药电子商务营运商,为全省医疗机构免费培训操作人员、免费安装网上采购系统以及在交易期间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行药品网上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药品流通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各级领导小组及医疗机构的领导要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规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有关科室要积极参与,设备、人员配置到位。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贵州省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施网上采购,不得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规避网上采购。

(二)加强人员培训。推行药品网上采购是在网络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的商务模式,各医疗机构的领导、药剂科(药房)、信息科(中心)、财务科(处)要主动搞好协作,与电子商务运营商密切配合。电子商务运营商应为医院、配送企业培训专业人员,及时解决网上采购运行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

(三)加强监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监督,督促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相关的规章制度,保障药品采购公平、公正、及时、有效。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药品质量和配送承诺。各医疗机构须严格按照中标药品购销合同,实现所有中标药品网上采购。对于在网上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由省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和

附件 网上交易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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