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2019〕第5号)规定,经资料审核和现场监督检查,委托方湖北修正堂医药有限公司与受托方辽宁康迪医药有限公司按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开展企业集团内药品储存、运输,上述公司应当根据签订的委托质量协议进行药品储存配送,受托方不得经营委托企业的药品。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2020年第9号)
| 序号 | 委托企业信息 | 委托 类型 | 委托品种 范围 | 受托企业信息 |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 1 | 湖北修正堂医药有限公司 | 鄂AA0270387 |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城区站前三路 | 储存、运输 | 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 辽宁康迪医药有限公司 | 辽AA0240164 | 沈阳胡台新城振兴八街11号 | 沈阳胡台新城振兴八街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