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委,市属公立医院,各药品配送企业:
为保障短缺药品供应安全,现将省卫计委《关于做好部分短缺药品供需信息对接的紧急通知》(卫传〔2017〕10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卫计委要组织辖区公立医疗机构梳理出本地目前短缺药品目录及需求情况,及时协调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协商调剂药品供应,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依据临床常态用药情况,适当储备短缺药品库存,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市属公立医院短缺药品目录及计划储备量于6月17日前报市药管中心备案。
三、各药品配送企业根据负责配送的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目录及计划储备量,结合药政司提供的临床易短缺药品供应企业库存信息,积极组织货源,科学合理储备,确保临床用药供应。
附:关于做好部分短缺药品供需信息对接的紧急通知
芜湖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