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根据《关于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集中采购补充通知》已规定“原紧急采购期的11个狂犬病疫苗产品报价,不得超过紧急采购期的实际交易价格”的要求,现对《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集中采购信息确认和报价的通知》的报价原则有关品种采购限价作如下补充:
报价不得高于广东、江西、湖南3省目前正在执行的最高省级集中采购价格(疫苗配送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价格);对属原紧急采购期的11个狂犬病疫苗产品报价也不得超过紧急采购期的实际交易价格;没有以上3省价格的可自主确定合理价格,须在相应省份价格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将价格及时下调。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