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药品挂网价格申报工作的安排,广州平台已完成对部分申报药品价格等信息和材料的形式审核,现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示内容
截止2023年10月1日零时,在广州平台已成功完成价格信息申报且通过形式审核的产品。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周一)17:00。
三、产品信息公示及申(投)诉
(一)请有关单位在公示时间内登录广州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查看并确认。逾期未操作视为不同意公示价格。
(二)对于申报价格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本次暂不予以挂网,广州平台拟于公示结束后退回产品价格申报信息,企业可重新填报提交。
(三)对于部分省集采范围产品但不属于省集采非中选清单内的药品,本次暂不予以挂网;如有异议,企业可通过申投诉系统提交已报价但未中选证明,并留意平台后续通知。
(四)对于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省带量采购范围产品但不属于该集采非中选清单内的药品,本次暂不予以挂网;如有异议,企业可通过申投诉系统提交已报价但未中选或属本次药品集采品种范围但在报名截止之后首次获得批件的证明材料,并留意平台后续通知。
(五)对于广东省集采项目自主采购品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自主采购,本次暂不予以挂网。
(六)对于部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本次暂不予以挂网。
(七)对于部分已在此前挂网的品种,本次不予以重复受理。
(八)对于在第八批国家集采范畴的非中选产品,将在第八批国家集采价格联动通知发布后另行公示。
(九)公示时间内,企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登录广州平台,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价格信息”类别的申(投)诉,并关联相关产品ID提交。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28866117(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