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部分药品中选结果确认工作的函》,现就部分中选药品(详见附件)价格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要求
中选价格高于我省现行挂网价的产品,按照我省现行挂网价和外省集采中选价之间的低值确认。如企业确认价格,中选产品按协议采购量执行,采购周期内相关产品在其他集采项目中产生新的低价时,自中选价格公布之日起,须在30日内主动向省采购平台申请价格联动;如不确认价格,相关产品暂不执行中选结果,仍按我省阳光挂网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认方式
(一)企业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至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
(二)2024年7月9日9:00至12日17:00时,逾期视为不确认价格。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