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妥善处理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联合议价工作遗留问题的函》(陕医保函﹝2019﹞37号)和《关于加强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内食药﹝2017﹞25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申请和药监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现对2018年11月29日暂停交易的来曲唑片和2019年3月25日暂停交易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恢复交易资格。恢复交易资格后,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检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对采购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药采中心反馈。
附件:恢复交易资格药品名单.xls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