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促进省际间药品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根据前期公示质疑情况,现就开展部分药品挂网价格澄清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21日9时-3月24日17时,过时不提交视同接受。
二、操作方式
企业可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公示及质疑-价格治理澄清”,查看需澄清内容,并可对有关药品价格信息进行澄清操作,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价格治理澄清操作手册》(附件)。
三、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次澄清涉及部分产品,企业登录后在澄清界面未查询到澄清信息的则表示不需进行澄清操作。本次处理基本原则详见《关于开展本市部分药品挂网价格公示质疑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本次澄清工作,原则上企业仅可对相关省级挂网价格进行澄清。后期我市平台将按国家相关要求,及时更新推送挂网监测价。
(三)企业应提交官方举证资料,如实澄清。举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信息所涉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主管部门公布或出具的官方证明文件(中标/挂网通知书、撤/废标证明、调价证明文件等)、省级集中采购文件和公布结果执行文件、完整的官网截屏或可查询结果的官网地址、官方平台登录的用户名密码等。
后续流程请随时关注系统发布的通知。
联系电话: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