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61号)要求,自治区药采中心开展了97种国家谈判药品集中补充挂网工作,资质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结果公布后,目录内药品将纳入药品采购系统,2020年1月1日正式执行,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药品采购及配送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471-4930630
附件:97种国家谈判药品集中补充挂网审核结果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