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2】4134号)》文件精神,需对部分入围药品的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450个县级及以上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的临时零售价高于政府最新零售价格,需下调零售价,入围价按最新零售价统一扣除顺加差率计算(详见附表1)。
二、属于本次调价范围,但因药品的剂型、规格、包装等与调价文件有差异,需物价局核定最高零售价后再作调整的301个(详见附表2)。
三、对本次价格调整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1月30日16时之前提出书面申诉或投诉。未及时提出申投诉的,将按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审定意见对采购平台价格进行更新。
附件:《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部分入围药品价格的通知附表》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