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我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品种价格调整工作。其中,符合国家集采品种申报要求的药品,价格不得高于该品种在全国其他未带量地区的供应价格,不得高于梯度降价结果;不符合国家集采品种申报要求的同通用名同剂型仿制药,不得高于我市中选品种和备供品种的供应价格;如同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我市挂网数量已达3家的,取消其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现将经企业确认的相关药品在我市的供应价格情况进行公示,请相关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https://www.tjmpc.cn/),点击“药品平台”—“企业登录”,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中“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项目—第七批相关药品价格公示”界面进行查看。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6日12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复核。
联系邮箱:tjmpc@tjmpc.cn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