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海南中选药品挂网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于2020年11月10日挂网交易
二、挂网品种: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0-1)中选品种表(海南地区供应药品)(附件1)
三、签订购销三方协议
(一)签订流程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落地网签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0〕182号)的工作要求,第三批集采产品签约提供两种签订模式,签约方可自行选择;各医疗机构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配合有关生产、配送企业完成三方协议签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签协议。
1、电子签章签定流程
(1)在平台备案的第三方电子合同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司法效力电子签章平台签订电子合同;
(2)具体操作手册由平台备案第三方电子合同供应商提供和发布。
2、传统纸质合同签订流程(操作手册见附件2)
(1)中选企业网上录入中选品种、配送企业、约定采购量等信息;
(2)中选企业打印购销三方协议(一式三份);
(3)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盖章;
(4)中选企业上传购销三方协议;
(5)医疗机构网上确认。
(二)协议签订数量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海南中选药品协议采购量(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系统中的中选品种计划采购量是我中心根据医保局网上填报的约定采购量和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0-1)中选品种表(海南地区供应药品)中协议采购量比例计算后的采购量(即全年须完成的任务量)。
2、中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其中有一项信息为协议采购量,此信息填报的为包装单位的采购量,请中选企业根据系统中计划采购量自行转换为包装的数量进行填报(因计划采购量为单片、单粒等的数量,系统中都是以瓶、盒等来进行采购,所以需企业进行包装数量的转换:计划采购量/转换系数=包装单位采购量,如果转换之后是小数:如99.11或99.66等情况,都直接入100,填写100的包装数量进行合同的签订)。
四、配送关系维护:
1、配送关系建立。配送关系的建立以签订的三方协议内容为准,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后,配送关系数据同时建立,并自动同步至交易系统,中选企业无需在交易系统重新选择配送企业,三方协议有效期截止后交易系统自动解除三方配送关系。购销三方协议尚未签订需选择配送企业的,可按原有点配送流程(操作手册见办事指南)在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后期按要求补充三方协议。
2、配送关系采集。中选企业确认好配送企业名单后,在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受理系统”填报配送企业信息(操作手册见办事指南http://36.101.208.207:8081/drug/index/news_xq/7114)。填报的配送企业信息只作为集采工作联系使用,可随时修改。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0-1)中选品种表(海南地区供应药品)
2.纸质合同签订流程操作手册
3.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海南中选药品协议采购量2020-10-3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