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省2010年度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已实施一年多,近段时间以来,不断接到医疗机构反映部分中标药品不能在网上采购,经查,主要原因是部分中标药品的有关证照已过期(见附件),采购平台已自动停止该批中标药品的网上采购,使得我省医疗机构无法在网上采购到该批药品,严重影响了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为确保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和安全,请各有关中标药品企业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务必将相关药品新的有效证照递交(或邮寄)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逾期不递交的,则按照《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给予挂网警告,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取消生产企业该品种,直至取消该企业所有品种本次集中采购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贵州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请所有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进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密切关注本企业中标药品有关证照的到期时间,将新的有效证照递交(或邮寄)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及时更新,以免影响我省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集中采购证照过期中标药品情况表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