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自上海市2015年第三批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结果公布以来,药事所收到部分企业降价的申请和有关情况的说明,经审核,部分药品符合要求,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公布药品中,企业曾递交材料申请修改药品信息(包括调低挂网参考采购价)的,请于5月24日前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登录“医药信息挂网申报系统”,重新填写药品信息并上报,逾期不报者不予执行。
已递交申请但经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药品(详见附件2),本期暂不予公布,具体原因详见备注,待企业递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再陆续按批次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16年5月25日执行。
附件:1、通过审核的药品明细表
2、未通过审核的药品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