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第二十五条:“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下一层次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不得高于上一层次药品的中标价”及第二十八条:“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价格出现倒挂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并根据差比价原则调整对应规格的采购价,报价人同意调整报价的可以入围,不同意的将被淘汰”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集中采购中标候选品规投标价倒挂的药品予以调整(见附件)。
附件: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集中采购投标价倒挂中标候选品规价格调整表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