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关于2012广州军区药品产品审核拒绝状态的说明》作如下澄清: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对其中涉及的4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取消其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资格,审核状态为“拒绝”。
改为: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对其中涉及的4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产品取消其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资格,审核状态为“拒绝”。
铬超标的胶囊剂产品的具体情况见《关于取消2012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铬超标的胶囊剂产品的投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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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