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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做好阿比特龙等五批次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2年广东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

发布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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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比特龙等五批次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 34号)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已于新交易采购模块开始执行阿比特龙等五批次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的续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品种

阿比特龙项目中选产品和入围产品(见附件1)、阿莫西林项目中选产品(见附件2)、替硝唑项目中选产品和入围产品(见附件3)、双氯芬酸项目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中选产品和备选产品(见附件4)、清开灵项目血塞通/血栓通注射剂型中选产品和备选产品(见附件5)。

二、执行时间

阿比特龙项目第三采购年、阿莫西林项目第二采购年、替硝唑项目第二采购年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双氯芬酸项目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第二采购年、清开灵项目血塞通/血栓通注射剂型第二采购年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三、约定采购量

各单位可登录广州平台系统查看约定采购量。

四、签订三方合同

各相关医疗机构可于新交易模块中续签采购合同。新采购年执行时间内发起的采购订单纳入新采购年约定采购量统计。

五、其他

(一)为做好药品的供应,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响应合同与订单,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广东省内所有参加药品集团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等。特别是对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配送,加强配送调度,提高配送效率,在规定时间内足量保质供应。

(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28866259;020-2886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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